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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1:59:09
上海一女子离婚4年后,在酒店将儿子勒死并上吊自杀,事发后,女子前夫将女方父母告上法庭,索赔148万余元。8月19日,南都记者从该案判决书中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在继承女儿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146万余元。
单亲妈妈酒店内勒死儿子后上吊自杀,前夫向女方父母索赔148万
据该案判决书显示,张某1与张某2于2015年2月28日协议离婚,两人的儿子张某某随母亲张某2共同生活。2019年8月7日,张某2带儿子入住苏州某酒店。2019年8月8日下午,110接到报警后出警,勘查后发现张某2吊死在酒店房间内,张某某死在房间浴缸内。
同日,警方决定对张某某被故意杀害案立案侦查。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系因颈部遭受绳索类物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19年8月22日,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警方对张某某被故意杀害案作撤案处理。
事发一个月后,张某1将前妻父母告上法庭。张某1诉称,其与张某2于2008年8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2019年8月7日,张某2带儿子张某某入住苏州某酒店,入住当晚张某2将儿子勒死后上吊自杀,现相关刑事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销。
张某1称,儿子张某某的死亡给其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害,张某2应对张某某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其作为张某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张某2父母在继承女儿的遗产范围内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8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2父母辩称,公安机关只认定张某2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张某2杀害了张某某,主张张某2是直接侵权人缺乏依据。即使认定是张某2杀害张某某的,但本案属特殊的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不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故该案中只需赔偿丧葬费。
张某2父母认为,若法院支持死亡赔偿金,则他们两人也应参与分配。因为两人也是受害人张某某的近亲属,且张某某自出生起就由两人一手带大,关系比较紧密,故即便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因两被告对张某某生前有照顾,也可以适当分配遗产。
此外,张某2父母称,张某1常年对两被告和张某2骚扰辱骂,甚至殴打,若不是张某1出轨他人,也不会导致现在这种状况,故张某2和张某某的死亡,张某1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女方父母在继承女儿遗产范围内赔偿14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可以证明,受害人张某某的死亡与张某2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某的死亡系犯罪嫌疑人张某2所致。而公安机关也对整个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后,在犯罪嫌疑人自杀的情况下才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并不是未查清该案事实。
关于两被告提出该案是刑事案件,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的辩称意见,该院认为,张某2杀害被害人张某某后自杀,该刑事案件因张某2的死亡而被撤销,已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张某2在涉嫌犯罪后选择自杀,逃避了国家公权力的审判,对受害人的近亲属而言已经无法通过刑事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和精神上的抚慰,故该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两被告的上述辩称意见缺乏依据,该院不予采纳。
关于两被告提出也有权分配死亡赔偿金的辩称意见,于法无据,该院不予采纳。关于两被告提出原告对张某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的意见,亦缺乏依据,该院不予采纳。综上,原告作为张某某的近亲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均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支持。
因张某2已死亡,其赔偿责任依法应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两被告作为张某2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张某2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该院一审判决,张某2父母在继承张某2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146.3472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马铭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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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勒死妻子和21岁女儿后自杀此前传女儿非亲生
3月的最后一天夜晚,丹阳下着阵雨,伴随着打雷声。
京杭大运河旁,江苏镇江丹阳市丝绸路上的碧水兰亭小区看起来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人察觉到小区的一间房子里发生了什么。
这间房子是三室两厅。56岁的朱某国和妻子孙某、女儿小妍(化名)一家三口居住其中。
一根绳子绕着空调外机,从窗户进入了阳台。56岁的朱某国用这条绳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那之前,朱某国亲手勒死了孙某和小妍,留下了遗书。
小妍今年21岁,不久前,她刚买了12本汉语言相关的书籍,可惜还没来得及翻开封面。
孙某今年49岁,是一名专业学校的老师,她不能再指导学生擀饺子皮了。
第二天一早,小区的人们注意到了警车,还有人从窗外看到了朱某国吊在绳子上的身影,“被吓坏了”。
宁静就此被打破。小区门口不断有人聚集,“到底是怎么回事?”。一直到深夜,人们才彻底散去。
留在门口的钥匙
碧水兰亭分为东西两区。1到9幢属于西区,包含两幢别墅,10至21幢则是东区,总共有500多户,单元楼的门禁很严。两区大门相对,两个门房之间仅仅隔了一条小路。
楼栋外观
朱某国住在西区1栋,是离门房最近的楼栋。往常,也有居民在西区的门房里休息、闲聊,但更多的人们来门房只是为了取走快递。按照楼栋,保安将快件分类后摆在墙边。保安身后则是小区的监控屏幕,大部分路口都有探头。
事发当晚,夜班保安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也没有听到挣扎或求助的声音,还是第二天接班的同事告诉了他事情的经过。事实上,连朱某国家楼上楼下的邻居们都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4月1日白天,西区门房内外的人们明显多了起来,因为他们听说是保安报的警。
报警的保安张强(化名)说,朱某国自缢前,留给了亲戚一条信息,“我们走了,照顾好老人。”但亲戚注意到时,已是4月1日清晨。
朱某国的一名亲属立刻赶到小区,跟刚刚完成交接的张强说明了情况。包括张强在内的两名保安和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连忙带着朱某国的亲属,打开了单元楼的门禁,上楼敲门没有得到回应。这时,有人在门垫上发现了一把钥匙。“是朱某国特地放上去的。”有人推测。
张强说,家里干干净净,没有开灯。亲戚看到朱某国吊死在了阳台。而孙某躺在卧室的床上,盖着被子,没有露出头。小妍则趴在另一个房间的地上。
“像吃了安眠药睡着一样,一动不动,但脸色已经发黑。”确定三人死亡后,张强报了警。南环路派出所、刑侦大队、技术勘验等警力赶至现场开展调査,小区的监控视频被取走。
此时,时间才刚刚来到早晨7时许,丹阳的小雨差不多停了。
“看起来平和老实的人”
碧水兰亭小区有13年了。住同栋楼的邻居介绍,朱某国和孙某都是本地人,买的是一套二手房,四五年前,她亲眼看到他们一家人搬了进来,当时孙某手捧着鲜花。
朱某国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一棵樱花树正美丽绽放。
朱某国所在的单元楼总共六层,一楼是车库,总共有十户,但有几户并没有人住。朱家在5楼,暗红色的防盗门整洁如新,只正着贴了一张“福”字,和对门满墙的小广告对比鲜明。门口侧边的墙上,一把天空蓝色的折叠伞静静地挂着。地上则是那张曾放着钥匙的门垫,深棕色,不远处还有几个烟头。
邻居说朱某国种的
单元楼门口,宽不足两米的公共绿地上,邻居指了指好几棵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它们有的长到了近一米高,都没有开花,但枝繁叶茂,其中一棵紧挨着墙角。
“这几棵是他种的,应该是在去年,我见过他使用铁锹。还有一个傍晚,他甚至举着手电筒打理花草。”邻居的印象里,朱某国戴着眼镜,有时拿着茶杯,有时背着包、带着钓具出门,他看起来是一个平和老实的人。
“不敢相信。”短短十几分钟内,邻居重复了5遍。
网传女儿非亲生并不属实
保安们对业主很熟悉,业主往往一进大门,不需要吱声,快递就会被准确地递到他们手上。
一名在小区工作了十年的保安回忆,朱家三人都在门房取过快递。“西区有230户,时不时有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朱某国从未如此,他是一个平和的人,喜欢种花、钓鱼。”他说,小妍应该是在上学,前不久还在实习。邻居则称小妍很有礼貌,在北京读书,“有一次,她拿着很多东西,我帮她打开了门禁,她连声感谢。”还有人说小妍已经大学毕业。
3公里外,从碧水兰亭出发,骑电动车的话只需10分钟就能到达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孙某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她的电动车还停在小区里。
多名一年级的学生都上过孙某的课。“孙老师是一名面点老师,一名好老师。最近在教擀面、做饺子皮。她上课耐心,教书认真。”一位同学说,4月1日孙老师一上午的课被换成了自习,但学校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该校党政办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关于孙老师的情况他们不方便透露。“这个事情太突然了,我们也始料未及。”
至于朱某国,保安还有邻居都称其为公职人员。“退休了一年多,他自杀之前,用微信还了亲友一笔欠款。房产证和身份证都整理好了放在桌上,应该是家庭内部矛盾。”
还有人说,朱某国在当地经营着生意,可能出现了亏损。但以上说法并未得到丹阳市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证实。
网络流言至今笼罩着碧水兰亭小区。有传言称,小妍并非朱某国亲生。丹阳市宣传部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可以负责任地说,小妍是亲生的。至于案件其他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惨剧过后的小区,宁静终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