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弟弟拿出公证遗嘱,哥哥:你见过去世18天还能立遗嘱吗?

2022-01-27 0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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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徐老荣、严光荣兄妹打来电话,说母亲十四年前过世的时候,弟弟严恒林居然私自处理了母亲的后事,并且没有通知他们回来看望母亲最后一眼,由此导致双方关系恶劣。时隔多年现在突然知道了严恒林的手里面有一份母亲的公证遗嘱,内容就是把房子留给严恒林。

徐老荣还有严光荣兄妹发现这份遗嘱存在着明显的漏洞,他们怀疑这份遗嘱完全是弟弟捏造的,希望可以调查清楚,进而协商好房产事宜。在见到了徐老荣夫妇和妹妹严光荣后,徐老荣出示的这份署名为母亲郑美秀的遗嘱,落款时间是2004年12月30日,另外还看到了一份遗嘱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上是公证员来到家里为母亲郑美秀对遗嘱进行公证的证明,落款日期也是2004年12月30日,但是让人疑惑的是在郑美秀的销户信息上死亡日期却是2004年12月12日。

这一对兄妹前往严恒林的家中了解具体情况。严恒林夫妇称,当年哥哥徐老荣一家在广东,他们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而对于严光荣,严恒林也说通知了母亲死亡,是她自己不来。对于弟弟严恒林一家的指责,严光荣更是恼羞成怒。郑爱仙还指出,小叔子严恒林在去年6月给母亲建坟墓的时候,墓碑上也没有刻上他们夫妻俩的名字,郑爱仙很气愤,她感觉自己就不像是家里人,完全变成了外人。

大哥坚称房子是自己出资建造的

为什么这么些年不竖墓碑严恒林说是有原因的,说母亲只带着严光荣来到自己家里,那么自己立墓碑自然不会刻上徐老荣和徐菊香一家的名字。母亲既然已经去世,现在几兄妹的矛盾焦点就是在遗嘱和房产上,徐老荣郑爱仙夫妇认为房子是当初自己花钱建的,母亲去世后,理应还给自己,所以那份遗嘱在他们看来是无效的。

原来母亲郑美秀的婚姻生活很坎坷,徐菊香、徐老荣和妹妹徐光荣是郑美秀和第一任的丈夫所生,在徐光荣5岁的时候父亲去世,郑美秀就带着徐光荣嫁给了第二任丈夫严太轩,并且把徐光荣的名字改成了严光荣,之后又生了小儿子严恒林,所以严恒林和他们几个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然而在严恒林6岁的时候第二任丈夫严太轩又去世了,郑美秀就嫁给了第三任丈夫,在这段婚姻她没有再生孩子。直到1978年建房子的时候徐老荣已经三十岁,,严光荣也二十三岁,严恒林才十四岁还未成年,所以严恒林就一直跟着母亲和继父生活,而房产证上面的写的是继父邱宏田的名字。

因为死亡时间兄妹正常不休

2000年2月的时候,继父邱宏田去世,母亲郑美秀和小儿子严恒林依然住在这栋房子里,现在母亲也去世了,徐老荣夫妇认为房子既然是自己出钱做的,现在就有权把房子收回来,但是严恒林和徐菊香都不认为这房子是徐老荣夫妇出钱做的,徐老荣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当初是自己花钱给母亲建的房子。

我们看到了一份遗嘱公证书,“兹证明郑美秀于2004年12月30日在自己家中,在公证员的面前立下了遗嘱,并在遗嘱上盖章和捺手印。”从这份公证书来看郑美秀的遗嘱又应该不是一份假遗嘱,而且邻居说她当时也在场,看到公证员上门办事,她还是很有印象的。

公证处的主任承诺只要是上门办理公证一定会核实身份才会办理,不可能随便给人做公证的,那是触犯法律的。严恒林夫妇说,遗嘱公证是2004年12月30日做的,母亲是阳历2005年1月29号去世的,但是去世后没有及时去销户。

严恒林在2012年给孙子上户口才会去给母亲销户,时隔七年所以严恒林去办的时候日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严恒林就按照农历时间到村里开了一个母亲十二月死亡证明,去派出所登记了一个十二月十二号死亡的时间,因为他觉得的母亲已经去世,死亡时间已经不重要了,但是现在正是这个死亡时间和立遗嘱的时间不符,让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

徐老荣夫妇最后表示他们会走法律程序解决。其实我们想对这家人说早日按照继承法来解决好房产纠纷,至于过往的恩怨情仇、孰是孰非就不要再去争执伤了和气,毕竟父母都不在人世了,兄弟姐妹之前的感情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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